簡短答案
兩者均須符合基本 Study Permit 要求;未成年學生另須證明監護、照顧、住宿及醫療安排妥善。
詳細答案
核心資格要求相同:不論年齡,申請人均須獲加拿大指定學習機構(DLI)錄取、證明有足夠資金、遵守法紀、身體健康(如需要)並向簽證官證明簽證到期後會離開加拿大。
未成年學生額外須處理監護人安排(見上題),簽證官亦會額外查核學生的醫療保險及在加拿大的照顧安排是否充足。
重要澄清:豁免另行申請 Study Permit 的情況,只適用於「已在加拿大境內、且有父母同行並已獲授權工作或就讀」的個案,並不適用於由海外直接申請、獨自或由監護人(非父母)陪同赴加升學的一般 K-12 學生——即 iPerform 絕大部分客戶的情況。
實務上應再核對
- 學生申請時的年齡,以及目的地省/地區的法定成年年齡;
- 學生是在加拿大境外申請,還是已持合法身分身處加拿大;
- 課程長度、學校錄取文件、父母是否同行,以及監護安排是否互相一致;
- Study Permit、TRV/eTA、PAL/TAL、CAQ(如適用)各自處理的是不同要求,不能互相取代。
規劃建議
先以學生的實際身分和入學日期建立文件清單,並讓錄取信、資金說明、住宿與監護資料採用一致的時間線。任何家庭狀況或監護安排有變化,都應在遞交前重新核對 IRCC 及學校要求。
官方來源
最後更新:2026-0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