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短答案

未滿17歲、且沒有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陪同赴加的學生,必須指定加拿大監護人並提交經公證的 IMM 5646;17歲至當地成年年齡者通常非強制,但簽證官可視個案要求。若由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陪同,一般不需要辦理。

詳細答案

監護人聲明(IMM 5646)用來證明未成年學生在加拿大期間有合適的成年人負責照顧與支援。依 IRCC 規定,未滿17歲的學生必須由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陪同赴加;如果沒有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陪同,就必須在加拿大指定監護人並隨 Study Permit 申請提交 IMM 5646。

IMM 5646 共兩頁:**第1頁由加拿大監護人簽署,並在加拿大辦理公證;第2頁由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簽署,並在原居地辦理公證。**監護人應為居住在加拿大的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並能在需要時實際照顧及支援學生。

學生年滿17歲後、但尚未達就讀省或地區的法定成年年齡前,指定監護人通常不是強制要求;不過,簽證官仍可依學生的年齡、成熟程度、住宿、支援系統及其他個案情況要求提供監護安排。若由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陪同,一般不需要提交監護人聲明;若只由其中一名家長陪同,仍應確認是否需要另一名家長的同意文件。

實務上應再核對

  • 學生申請時的年齡,以及目的地省/地區的法定成年年齡;
  • 學生是否由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陪同,以及陪同安排是否涵蓋整段就學期間;
  • 監護人的公民或永久居民身分、居住地址,以及與學生學校及住所的距離;
  • IMM 5646 兩頁是否由正確的人簽署,並分別在加拿大及原居地完成公證。

規劃建議

建議在遞交 Study Permit 前完成監護人確認、公證、住宿及緊急聯絡安排,並讓所有文件上的姓名、地址與就學時間一致。監護人或住宿安排如有變更,也應及時通知學校並重新確認是否需要更新移民文件。

官方來源

最後更新:2026-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