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短答案

監護人與寄宿家庭可以是同一人或機構,也可以分開安排(例如監護人負責法律及緊急事務,另由專門機構安排寄宿家庭);家庭應向顧問確認具體安排模式。

詳細答案

監護人與寄宿家庭可以是同一人或機構,也可以分開安排(例如監護人負責法律及緊急事務,另由專門機構安排寄宿家庭);家庭應向顧問確認具體安排模式。不論安排方式,均應確保寄宿家庭已完成刑事及弱勢群體背景查核,並定期接受家訪跟進;家庭亦可要求學生入住前與寄宿家庭視像見面,或查閱過往入住學生的意見反饋,以增加對居住環境安全性的信心。

實務上應再核對

  • 家長、監護人、寄宿家庭、學校及教育顧問的職責應以書面劃分;
  • 例行回報的頻率、內容、時區和使用渠道,應與緊急通報機制分開;
  • 醫療、學校活動、旅行、財務及個人資料授權各有不同範圍,監護人不等於可代替父母處理所有決定;
  • 聯絡人、地址或監護安排改變時,應同步通知學校、寄宿機構及有關政府部門。

規劃建議

建議家庭在學生出發前建立一頁式聯絡與授權表,並約定哪些事項必須立即通知、哪些可在定期回報中處理。每學期及每次安排變更後都應重新確認。

官方來源

最後更新:2026-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