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短答案
如原監護人因搬遷、健康或其他原因無法繼續履行職責,家庭須盡快安排新的合資格監護人(須為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並居住於學生學校及居所的合理距離內),並重新簽署及公證監護人聲明文件。
詳細答案
如原監護人因搬遷、健康或其他原因無法繼續履行職責,家庭須盡快安排新的合資格監護人(須為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並居住於學生學校及居所的合理距離內),並重新簽署及公證監護人聲明文件。建議家庭與教育顧問或監護人機構保持聯繫,一旦預見監護人安排可能出現變動,應盡早展開交接安排,避免出現監護真空期影響學生在加拿大的合法照顧安排。
實務上應再核對
- 家長、監護人、寄宿家庭、學校及教育顧問的職責應以書面劃分;
- 例行回報的頻率、內容、時區和使用渠道,應與緊急通報機制分開;
- 醫療、學校活動、旅行、財務及個人資料授權各有不同範圍,監護人不等於可代替父母處理所有決定;
- 聯絡人、地址或監護安排改變時,應同步通知學校、寄宿機構及有關政府部門。
規劃建議
建議家庭在學生出發前建立一頁式聯絡與授權表,並約定哪些事項必須立即通知、哪些可在定期回報中處理。每學期及每次安排變更後都應重新確認。
官方來源
最後更新:2026-0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