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短答案
CEC 要求申請人在遞交申請前3年內,累積至少1年(約1,560小時)NOC TEER 0至3級別(即管理、專業及技術性職位)的加拿大工作經驗,且該經驗須在合法工作許可(如PGWP)下取得。
詳細答案
CEC 要求申請人在遞交申請前3年內,累積至少1年(約1,560小時)NOC TEER 0至3級別(即管理、專業及技術性職位)的加拿大工作經驗,且該經驗須在合法工作許可(如PGWP)下取得。許多畢業生在求職初期從事 TEER 4或5級別的工作(例如零售、餐飲外送),此類工作經驗對 CEC 資格並無實質幫助,因此及早規劃求職方向、爭取符合技術職位定義的工作機會,是能否成功透過 CEC 移民的關鍵。
實務上應再核對
- 完成課程、取得 PGWP、累積合資格工作經驗、進入候選池及獲邀申請永久居留是不同階段;
- 每階段都有獨立的時限、語言、職業類別、工作經驗、身分及文件要求;
- PGWP 通常不能因用盡期限而再次取得,等待永久居留結果也不會自動延長工作權;
- 聯邦與省提名門檻會隨政策及邀請輪次變化,不應把某次分數或舊有通道視為保證。
規劃建議
建議以學業完成日、成績單/畢業信日期、Study Permit 到期日及 PGWP 申請期限建立時間軸,並預先安排語言考試、工作證明和身分維持方案。必要時應向持牌專業人士核實。
官方來源
最後更新:2026-09-01
